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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24-04-18 00:32:01阅读: 次
“建设项目节水‘三同时’制度是加强节约用水工作的源头措施。
我市建成使用46项中水设施
“建设项目节水‘三同时’制度是加强节约用水工作的源头措施。”10月12日,市节水办负责人介绍说,截至2019年底,我市需配套建设中水设施的项目有139项,建成后日新增最大中水产水能力为1.39万立方米;目前建成投入使用46项,年可节约水资源82.8万立方米。
建设项目节水“三同时”是指在项目初步设计时,将节水设施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;在工程施工时,严格按照节水设施的设计进行,安装的所有用水器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,保证节水设施的工程质量;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,将项目的节水设施建设一并验收,同时投入使用。
我市2010年出台的《平顶山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》中明确,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建设项目应当制定节约用水措施方案,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,节约用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入使用。
截至2019年底,我市累计审查建设项目370个,竣工验收200次。
同时,我市规定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、商场、公寓、综合性服务楼及高层住宅,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机关、科研单位、大专院校、大型综合性文化体育设施等应当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,再生水利用系统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入使用。在2018年新修订的《平顶山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》中还新增了“规划用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物,应当配套建设雨水净化、渗透和收集利用系统”的条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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